本规定编制组在原《化工企业给排水设计施工图内容深度统一规定》(HG/T 20572一1995)的基础上,根据多年实施取得的经验,同时考虑到设计新体制的实施,对原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总结了多年来化工给排水设计方面的经验,对化工给排水专业的新、老设计体制的图纸表达方式、设计深度进行了认真的比较,提出征求意见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力求使修订后的规定兼顾新老设计体制,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对化工给排水的设计起到指导作用。
为统一化工企业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的内容和深度,保证图纸质量,使图面清晰明了,满足存档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预算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化工企业给排水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外,新建化工企业给排水施工图设计尚需执行本规定,改建、扩建及中、小型工程可适当简化。
对于地震、湿陷性黄、滑、冰冻地区,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另有要求时(如涉外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应按设计合同的要求编制。